舟教科规划办〔2014〕13号
舟山市教科规划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舟山市
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及2015年舟山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通知
各县(区)教科规划办,各市属学校:
为积极推进我市教科研工作开展,进一步调动广大教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。经研究,决定在近期开展2013年度舟山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及2015年舟山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13年度舟山市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要求
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
1.申报的成果必须是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,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。
2.申报的成果必须是在2014年12月25日前结题。
3.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,即:课题负责人1名,课题组成员4名。
4.各县(区)、市属学校必须在12月30日前(逾期不候)将审核后的成果申报表(见附件1)、成果报告一式3份(若有附件,只须提供1份)及汇总表(附件2)寄(送)至市教科规划办。
二、2015年舟山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工作要求
2015年舟山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,为与省规划课题申报相对接,《课题申报·评审表》参照2015年省规划课题申报要求的格式(见附件3)。
《课题申报·评审表》后附详细方案,一式3份及课题汇总表(附件4)于10月25日前交市教科规划办。
附件:1.2013年度市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?评审书
2.申报市2013年度教育科研优秀研究成果汇总表
3.2015年度市规划课题申报·评审表
4.申报2015年度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汇总表
舟山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
2014年9月10日